一、優(yōu)秀歷史建筑概況及保護要求
1、優(yōu)秀歷史建筑的概況及歷史沿革
某公寓位于上海市徐匯區(qū),2005年被列為上海市第四批優(yōu)秀歷史建筑),保護類別為四類。
公寓建于1933年。是20世紀20~30年代上海主要施工企業(yè)之一。1922年,為保證建筑工程質量,落地分包合同時,將質量優(yōu)劣獎懲條款列入其中;專業(yè)分包,不僅要招標挑選,還要保人做保;施工嚴密監(jiān)督,杜絕“豆腐渣”;建筑材料采購由專人負責,嚴控質量價格。1949年后公寓被改建成上海市運動員宿舍。1997年由新成立集團對該幢大樓進行了全面整修,并對內部建筑布局進行調整與裝修(未改動原結構),成為全上海最早被改建成的酒店式公寓,底層以沿街商鋪取代了原有鍋爐房與水泵房,并開設了某咖啡餐廳和一家美發(fā)廳。2008年,公寓再次進行了設計改造。2009年3月,改造后的公寓式精品酒店。
2、建筑特色
公寓沿衡山路布置,入口設在東側,建筑平面呈120°夾角,左右布局對稱。公寓建筑為裝飾藝術風格,采用中間隆起,兩側階梯式向下的設計手法,外觀設計簡潔。公寓立面現狀為淺黃色水泥拉毛墻面,層間使用紅褐色的墻面磚作為裝飾,加上層間墻面的凹凸處理和紅褐色面磚貼面強調了水平線條,外立面一層有紅褐色面磚橫向裝飾腳線,與公寓整體淺黃色涂料形成色差和材質的鮮明對比,具有顯著的現代風格特色。公寓陽臺欄桿與門框上的花紋圖案大氣簡約并富有裝飾性,藝術裝飾特征貫穿于公寓室內外各個細節(jié)部分。外門窗為深灰色鋼質外門窗,一層入口大門嵌有鐵藝幾何裝飾圖案,水泥門套有裝飾紋樣。東立面窗下部及屋面處設有鐵藝裝飾紋樣圍欄。
公寓具有分層住宅形態(tài),各居住單元設有室號,分戶門出入,是成套單獨使用的高層住宅。一層大堂局部占用兩層通高空間,大堂地面原設計有馬賽克瓷磚地磚,墻面貼磚和裝飾壁龕,梁上無裝飾元素,后經歷次改造,2015年,入口大堂不再保留馬賽克裝飾瓷磚的裝飾元素,并與梁板底等處增設石膏裝飾腳線,大堂現狀移除了原有部分設備設施,未改變后期增設的天花線腳等裝飾元素。二層與大堂通高空間之間設有黑色鐵藝欄桿。公寓中央設有一部三跑鋼筋混凝土樓梯,樓梯一至二層為地磚鋪地,二至頂層為人字紋木地板鋪地,樓梯欄板用白色涂料粉刷,有三道流線型裝飾,深褐色木質扶手,樓梯間墻面為淺黃色涂料粉刷墻面,設有彩色玻璃窗扇。樓梯范圍自一層至屋頂,每層面對電梯欄板處設有樓層標示。標準層每層設客房6間,每側三間。
3、結構特色
公寓建筑主體為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其梁、柱、板均為現澆結構構件。我國最早的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房屋被認為是1908年建造的上海電話公司大樓,之后該種結構類型在我國便不斷發(fā)展開來。
公寓為1933年建造的9層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設有電梯,為20世紀30年代上海地區(qū)高層公寓的典型建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這一時期上海公寓建筑的主要結構特點。
4、建筑環(huán)境
受檢房屋橫向布置于場地西面;西側為綠地,植有花木等,東側為居民住宅樓。交通便利,環(huán)境十分優(yōu)雅。
5、建筑重點保護部位及保護要求
公寓位于上海市,保護類別為:四類。根據《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qū)和優(yōu)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第二十五條,建筑的立面不得改變,根據《上海市優(yōu)秀歷史建筑保護技術規(guī)定》(2014年版),該保護建筑的南立面、東立面、北立面等為外部重點保護部位,樓梯、門廳、典型單元套間、原有裝飾為內部重點保護部位。
根據2015年徐匯區(qū)第四批優(yōu)秀歷史建筑一幢一冊保護指南記錄,公寓“二層套間已經改造為茶室、健身房、辦公等功能;三至九層室內重新裝修,改為酒店客房,原格局不存”。受檢房屋室內布局雖為重點保護部位,“但風貌不存,建議不作為重點保護內容”。
公寓外部重點保護部位淺黃色水泥拉毛墻面基本保存完好,紅褐色面磚貼面保存完整。受檢房屋室外一層橫向裝飾腳線局部被砂漿覆蓋,深灰色鋼窗保存完好,東側朝內院窗扇下方鐵藝裝飾圍欄保存完好,屋頂露臺鐵藝裝飾欄桿保存完好,東側入口鐵藝裝飾圖案嵌玻璃門局部損傷,水泥門套裝飾線條保存完好,門框及門扇漆面局部脫落褪色。室內一層大堂設有二層通高空間,石膏線條保存完好。中央樓梯欄板有三道流線型裝飾保存完好,深褐色木質扶手保存完好,樓梯欄板側面粉刷局部開裂起皮。
二、 檢查檢測分析結果
1、現場調查及建筑結構測繪
根據委托方提供的資料,結合現場調查,可知:受檢房屋幾經易主,主要使用功能亦發(fā)生改變,通過現場調查,房屋在使用過程中未發(fā)生火災、使用荷載過大等情況,但1997年上海徐房集團對公寓進行大修和改造,調整內部分隔,改為酒店式公寓,并將底層鍋爐房、水泵房改為沿街咖啡店。
為全面準確地反映該住宅建筑結構現狀,我站工作人員采用鋼卷尺、全站儀、激光測距儀等儀器對受檢房屋的墻體分布、門窗位置及尺寸等建筑布置情況及房屋的軸網尺寸、鋼筋尺寸、結構層高、構件截面尺寸等結構現狀進行了現場測繪。
2、房屋傾斜檢測
現場采用徠卡TCR1202型全站儀對受檢房屋進行傾斜觀測。根據檢測結果,受檢房屋整體傾斜無明顯規(guī)律,最大傾斜率為向南8.74‰(傾斜觀測包含施工誤差),未超過《優(yōu)秀歷史建筑修繕技術規(guī)程》(DGJ08-108-2014)二級修繕規(guī)定的限值10.0‰。
3、房屋相對高差檢測
根據現場可操作條件,采用WILD NA2型水準儀,對房屋進行相對高差檢測。檢測結果表明,房屋相對高差最大相對沉降為3.98‰(沉降觀測包含施工誤差),未超過《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DGJ08-11-2010))規(guī)定限值4‰。
4、梁柱變形檢測
(1)梁撓度檢測
現場采用TCR1202全站儀按照無棱鏡反射法對房屋橫向受力構件撓度進行測量,確定其撓度值。由于現場條件所限,本次檢測僅對房屋主梁撓度進行抽查檢測。檢測結果表明,受檢構件撓度值均滿足《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2010)(2015年版)要求。
(2)柱垂直度檢測
因豎向構件垂直度是衡量構件使用性能的重要指標,同時還會影響構件承載力,因此混凝土柱傾斜測量非常必要?,F場使用建筑工程檢測器對受檢房屋混凝土柱傾斜進行測量。檢測結果表明,大部分構件傾斜率均≤1/400=2.5‰,根據《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2015)屬于BS級以上,滿足規(guī)范評定要求。
5、混凝土構件碳化深度及保護層厚度檢測
混凝土碳化是導致鋼筋銹蝕的一個重要因素,是影響鋼筋混凝土耐久性的主要因素之一。當碳化深度達到鋼筋表面時,正?;炷恋膹妷A性環(huán)境遭到破壞,鋼筋產生電化學反映,銹蝕加速,從而導致混凝土結構耐久性下降?;炷撂蓟疃葯z測采用濃度為1%的酚酞酒精溶液進行,現場將其注入鑿出的孔內,用游標卡尺量得碳化深度。
檢測結果表明,柱碳化深度在58~70mm之間,梁碳化深度在33~40mm之間,樓板碳化深度在13~15mm之間;受檢房屋混凝土碳化深度大于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碳化深度到達鋼筋所在位置,但構件表面保護較好,未發(fā)現鋼筋存在嚴重銹蝕現象。
6、混凝土強度檢測
現場檢查混凝土結構質量發(fā)現,除局部保護層脫落、鋼筋輕微銹蝕外,混凝土外觀質量尚可,無嚴重蜂窩、麻面現象?,F場采用回彈法檢測混凝土強度,然后依據《結構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技術規(guī)程》(DG/TJ08-2020-2007)進行鉆芯修正?,F場鑿除表面涂料層直至其露出混凝土表面,用砂輪處理混凝土表面后,采用ZC3-A型回彈儀測定其回彈值,并對局部構件進行鉆芯取樣,以修正房屋整體混凝土強度。
檢測結果表明:受檢房屋混凝土芯樣抗壓強度均值為20.8MPa,標準差為4.2MPa。對應部位混凝土強度回彈推定值均值為24.3 MPa,標準差為3.43 MPa??傮w修正量△tot為-3.5 MPa。修正后混凝土抗壓強度均值為23.3 MPa,標準差為3.61 MPa,推定強度為17.3 MPa。
7、主體結構鋼筋強度檢測
根據《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DB/TJ08-804-2005),現場采用里氏硬度法對混凝土構件的鋼筋強度進行檢測,按鋼材硬度與強度之間的關系來獲得鋼材強度。
8、結構損傷情況檢測
房屋目前空置,大部分室內裝飾已拆除,內部隔墻被拆除,構件粉刷層被鑿除,主體結構構件裸露。
(一) 結構部分
(1)受檢房屋傾斜及相對高差均在規(guī)范允許范圍之內。現場檢測未發(fā)現由房屋地基基礎不均勻沉降引起的上部結構的損傷現象。
(2)受檢房屋承重梁柱均未發(fā)現明顯裂縫,但局部梁柱邊角混凝土存在缺失情況。
(3)受檢房屋內隔墻基本拆除完畢,外側圍護墻體整體基本完好。
(4)受檢房屋局部樓板存在混凝土缺失開洞情況。
(5)受檢房屋屋面防水基本完好,排水基本暢通。
(二) 非結構部分
(1)門窗:受檢房屋門窗基本完好,開關靈活。
(2)抹灰:外圍護墻內抹灰多數樓層拆除完畢,剩余內抹灰無明顯空鼓、開裂現象;墻體外抹灰基本完好。
(3)水衛(wèi)設備:室外排水管基本完好。
(三)完損等級評定
檢測結果表明,受檢房屋存在混凝土梁、柱局部破損,局部樓板開洞破損,外墻內抹灰多處拆除等損傷。參考《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城住字(84)第678號),根據受檢房屋的結構、裝修、設備損壞情況,受檢房屋可評為一般損壞房。
三、主要技術依據
(1)《上海市優(yōu)秀歷史建筑檢測與評定指南(試行)》;
(2)《上海市歷史文化風貌區(qū)和優(yōu)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
(3)《關于進一步加強對本市優(yōu)秀歷史建筑保護的若干意見》;
(4)《房屋質量檢測規(guī)程》(DG/TJ08-79-2008);
(5)《既有建筑物結構檢測與評定標準》(DB/TJ08-804-2005);
(6)《建筑結構檢測技術標準》(GB/T50344-2004);
(7)《砌體工程現場檢測技術標準》(GB/T50315-2011);
(8)《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125-2016);
(9)《回彈儀評定燒結普通磚強度等級的方法》(JC/T796-2013);
(10)《貫入法檢測砌筑砂漿抗壓強度技術規(guī)程》(JGJ/T 136-2017);
(11)《結構混凝土抗壓強度檢測技術規(guī)程》(DG/TJ08-2020-2007);
(12)《混凝土中鋼筋檢測技術規(guī)程》(JGJ/T 152-2008);
(13)《回彈法檢測混凝土抗壓強度技術規(guī)程》(JGJ/T23-2011);
(14)《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GB 50007-2011);
(15)《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試行)》(城住字(84)第678號);
(16)《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17)《砌體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03-2011);
(18)《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GB50292-2015);
(19)《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50009-2012);
(20) 《優(yōu)秀歷史建筑保護修繕技術規(guī)程》DG/TJ08-108-2014;
(21) 《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
(22) 《現有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規(guī)程》(DGJ08-81-2015);
(23) 《建筑變形測量規(guī)范》(JGJ8-2016);
(24)《工程測量規(guī)范》(GB50026-2007);
(25)《黑金屬硬度及強度換算值》(GB/T 1172-1999);
(26)《金屬材料 里氏硬度試驗 第1部分:實驗方法》(GB/T17394.1-2014);
(27) 其他與本檢測項目相關的標準、規(guī)范、工程設計圖紙資料等。
四、 建筑結構概況
1、建筑概況
某公寓沿衡山路布置,平面呈120°夾角,建筑東西向進深約13.0m,每側南北向面寬約19.0m,總長度24.902m,總寬度12.909m,總高度35.550m??偨ㄖ娣e為3522m2。房屋共九層(局部七層),左右布局對稱。底層主要作為理發(fā)廳及咖啡館使用,二至七層主要作為公寓使用。房屋室內外高差約0.2m,底層層高約3.0m,二層以上均約為3.4m。房屋軸網尺寸主要為4.6m,房屋外立面墻厚約為300mm(含抹灰),室內設有鋼筋混凝土樓梯及電梯各一部。
2、結構概況
(1) 地基基礎
受檢房屋無基礎設計相關資料,考慮到房屋安全及實際可操作條件,現場未對房屋基礎進行開挖。經相關資料顯示,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的公寓有的采用木樁基礎,條件允許時建議對受檢房屋地基基礎進行詳細查勘。
(2) 上部結構
受檢房屋為框架結構,無結構圖。經現場檢測,受檢房屋梁、柱、板均為現澆結構構件,框架柱主要截面尺寸主要為500mm×500mm、550mm×550mm、600mm×400mm、250mm×600mm、430mm×430mm等,框架梁主要截面尺寸為200mm×250mm、250mm×300mm、250mm×400mm、250mm×450mm、250mm×500mm,樓板厚主要為100mm?;炷翗嫾v筋局部采用邊長為25mm帶肋方鋼,主要采用18mm、20mm、22mm、25mm、28mm的帶肋鋼筋,箍筋主要采用直徑為8mm的帶肋鋼筋。樓板鋼筋主要為直徑8mm帶肋鋼筋。
五、房屋抗震性能評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規(guī)定,受檢房屋建造于1933年,屬于A類建筑。
(一)抗震設防基本要求
抗震設防類別:根據《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50223-2008),受檢房屋抗震設防類別應劃分為標準設防類,即設防類別為丙類。
抗震設防烈度:7度
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
地震分組:第二組
場地:IV類
抗震鑒定分類:A類建筑,后續(xù)使用年限30年
(二)地基和基礎
根據《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 50023-2009)第4.2.2條規(guī)定,7度時地基基礎現狀無嚴重靜荷載缺陷的乙類、丙類建筑可不進行地基基礎的抗震鑒定。
根據現場檢測結果,該房屋的地基基礎無嚴重靜載缺陷,故不進行地基基礎的抗震鑒定。
六、結構承載能力計算分析
1、房屋使用荷載調查
本次計算按照該房屋擬改造的公寓用房進行,荷載取值按照國家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50009-2012)確定。
(1)屋面恒活荷載標準值
恒荷載標準值
鋼筋混凝土屋蓋 2.5kN/m2
屋面找平層、防水層、板底吊頂等 3.0kN/m2
活荷載標準值
屋面為非上人屋面,活荷載標準值取為0.5kN/m2。
(2)樓面恒活荷載標準值
樓面恒荷載標準值
鋼筋混凝土樓蓋 2.0kN/m2
考慮后期裝修的附加荷載 1.5kN/m2
活荷載標準值
活荷載標準值 2.0kN/m2
樓梯間荷載 3.5kN/m2。
(3)墻體荷載
外墻:厚度為300mm,由二孔空心磚砌筑,荷載取為8.0kN/m;
(4)風荷載
房屋所在地的地面粗糙度類別為C類,基本風壓取為0.55kN/m2。
(5)抗震設防要求
抗震設防類別:丙類;
抗震設防烈度:7度;
基本地震加速度:0.10g;
地震分組:第二組,反應譜特征周期取0.9s;
場地類別:Ⅳ類;
抗震鑒定分類:A類建筑,后續(xù)使用年限為30年;
2、房屋抗震計算
(一)驗算依據:
混凝土強度等級:按實測強度取C15;
鋼材:根據實測強度,縱筋按HRB335級鋼取值,箍筋按HRB335級鋼取值。
(二)驗算結果分析
驗算按照《建筑結構荷載規(guī)范》(GB50009-2012)、《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50010-2010)等國家標準,采用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結構研究所PKPM系列軟件,建立合理的力學計算模型進行抗震承載力驗算。
(1)主要動力特性及地震響應計算結果
計算結果表明,除X向最大位移比為1.60 > [1.50],X向最大層間位移比為1.61 > [1.50]外,其他指標均在規(guī)范允許范圍內。
(2)樓屋蓋承載力分析
由于受檢房屋改造裝修后仍作為公寓使用,房屋樓屋蓋使用功能未發(fā)生改變,故本次未對房屋樓屋蓋承載力重新計算。
(3)地基基礎承載力分析
經檢測,目前被檢房屋相對高差和傾斜均未超過相關規(guī)范允許值,上部結構無因不均勻沉降和傾斜產生的裂縫、變形等結構性損傷,且經歷80余年固結,地基土已基本沉降穩(wěn)定,考慮到后續(xù)使用荷載未發(fā)生改變,可認定房屋的地基基礎能滿足現有使用荷載的要求。
七、檢測結論與建議
1、 結論
(1)受檢房屋位于徐匯區(qū)衡山路525號,為一幢九層(局部七層)的框架結構房屋,總高度35.550m,總長度24.902m,總寬度12.909m,總建筑面積為3522m2。房屋于1931年由上海最大的設計機構公和洋行設計,由新仁記營造廠承建于1933年,2005年被列為上海市第四批優(yōu)秀歷史建筑(編號121),保護類別為四類。
(2)受檢保護建筑的南立面、東立面、北立面等為外部重點保護部位;樓梯、門廳、典型單元套間、原有裝飾為內部重點保護部位,“但風貌不存,建議不作為重點保護內容”。
(3)該住宅歷經多年使用,長期未得到良好的養(yǎng)護修繕,目前外立面墻體及樓梯尚無明顯損傷,但室內典型單元套間、原有裝飾已基本被拆除。
(4)經檢測,受檢房屋的傾斜最大值為向南8.74‰,相對高差最大值為3.98‰,均未超過規(guī)范允許限值。
(5)結構構件耐久性檢測結果表明,混凝土碳化深度大于混凝土保護層厚度,碳化深度到達鋼筋所在位置,但由于構件表面保護較好,未發(fā)現鋼筋存在嚴重銹蝕現象。
(6)承重結構材料強度檢測結果表明,受檢房屋混凝土強度推定值為17.3MPa;受檢鋼筋強度達到現行規(guī)范的HRB335級鋼筋的要求。
(7)結構承載力驗算結果表明,受檢房屋的梁柱承載力基本滿足規(guī)范要求。
(8)受檢房屋平面不規(guī)則、填充墻與主體結構的連接不滿足要求,但受檢房屋的沉降、梁柱的變形及強度均基本滿足規(guī)范要求,房屋整體結構基本完好,可判定滿足A類建筑后續(xù)使用30年的一級鑒定,但在今后的修繕過程中,應對破損開洞的板進行處理。
(9)本項目下階段工作應符合房屋主管部門對歷史保護建筑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修繕方案應經主管部門批準。修繕設計和施工應由有資質和經驗的施工單位承擔。修繕設計單位應按照有關規(guī)范、本報告的實測數據,選擇合理的修繕方法。
2、 建議
(1)建議本次修繕為保護性修繕而非整體性加固處理。制定修繕方案時,應充分考慮使用功能與保護要求的協調一致,內部隔墻可采用輕質材料以避免增加過大荷載。
(2)內隔墻施工時,建議按現行規(guī)范增設墻體拉結筋。
(3)建議定期對房屋進行維護檢查和變形觀測。
(4)修繕時,對混凝土構件表面采取相應措施,起到保護鋼筋的作用,提高混凝土構件的耐久性。
(5)應對各層樓板破損嚴重部位進行必要的封堵和修復工作,進而提高混凝土耐久性。對檢測中梁、柱鉆芯取樣部位可采用高強度灌漿料進行封堵,并適當考慮加強房屋結構的整體性能。
(6)建議在此次修繕過程中,對房屋的歷次改動部位調查考證,盡量按原樣恢復,盡量恢復原貌。